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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相關辦法

勞動部「實習生安全保障海報」及「實習場所安全無憂摺頁」

實習生安全保障海報

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新進人員至少3小時教育訓練

安全作業標準
機械設備器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項

安全防護設施
勿拆除或關閉防護設施

未成年保護
未滿18歲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

適當的工作時間
每日工時不超過8小時

安全防護裝備
提供必要之個人防護具
如安全帽、防護手套、安全帶、帽捲揚式防墜器

6S活動:整理、安全、素養、清潔、清掃、整頓
工作現場6S活動除了提高工作效率,對於職業災害預防十分有幫助。

實習生安全危害注意事項


實習生安全危害注意事項

住宿及餐飲業
注意手部勿放置於封口機進出處
發生緊急狀況時,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紐

瓦斯更換後進行測漏,確認無洩漏現象

點燃酒精膏(塊)時,使用長形點火槍。
酒精膏(塊)不足時,直接更換器皿。
添加酒精膏(塊)時,確認火源已完全熄滅。

地面排水設施保持乾燥,人員穿著防滑鞋等護具。

刀具妥善擺放於刀架或裝上刀鞘,避免放置於桌緣。

批發零售業
使用機械搬運代替人力
使用合格的合梯、工作台
適當的裝箱包膜、配戴防穿刺手套、正確的抬舉方式、易碎品張貼標示
貨物堆疊時避免堆疊過高,通道應清除障礙物,保持暢通

製造業
人員勿進入可動範圍內
異常狀況立即停止裝置

機台調整時應關機、斷電,並上鎖掛牌

操作鑽孔機時避免穿著寬鬆衣物,禁戴手套

研磨機設有護罩及緊急停止裝置

電氣箱勿隨意開啟,溼手勿觸碰

實習場所安全無憂摺頁(諮詢及聯繫窗口)

如發現工作場所有不安全設備或不安全狀況,可撥打「1955」勞工申訴專線提出申訴,亦可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反應予以協助。

諮詢及聯繫窗口
聯繫單位 電話
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02-89956666
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02-23086101轉673
新北市勞動檢查處 02-22523299轉718
桃園市勞動檢查處 03-3323606轉312
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04-22289111轉36868
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06-6322231轉6817
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07-8124613轉217、220
基隆市政府社會局 02-24201122轉2208
新竹縣勞工處 03-5500288轉1707
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03-5324900轉45
苗栗縣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037-559146
彰化縣勞工處 04-7532523、7532526
南投縣政府社會處 049-2222106
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05-5522827
嘉義縣勞工暨青年發展處 05-3620900轉5117、5118
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05-2254321轉154
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08-7558048轉309、317
宜蘭縣政府勞工處 03-9251000轉1739
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03-8227171轉396
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089-328254轉361
澎湖縣政府社會處 06-9274400轉333
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0836-22381轉6123
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082-318823轉6255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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