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低畢業學分:130學分(共同必(選)修14~16學分、通識必選14學分、院定及專業必修61學分)
- 跨系修課學分最多承認12學分為畢業學分。
- 共同必(選)修科目部分之( )係為選修課程。
-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為選修課程(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可折抵役期,須修畢兩學年,始可報考預官,以當年度報考資訊為主)。
- 體育課程:大一為必修(2學分),大二、三、四得選修,最多承認畢業學分4學分。
- 服務教育為一下至四上,任選2學期(每學期服務需滿15小時)。
- 本校日四技109學年度起大學部入學新生(除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狀況,由基礎能力教學中心開會決議畢業英文能力標準外),均須通過新TOEIC測驗350分(含) 以上,始得畢業。 *新TOEIC測驗自107年3月起實施
- 本系畢業門檻必須考取專業證照三張(含)以上,必須於在校期間考取,始得畢業。(本系承認之專業證照請見系網)
- 107學年度起入學之四技日間部學生,應於畢業前達到資訊能力實施要點規定始得畢業,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「提升學生資訊能力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- 英文(四)必選:日間部107學年度起大學部入學新生,於二上學期終了時(1/31)尚未通過校訂英文畢業門檻的學生,一律須選修。修讀後,不論成績及格與否,仍需通過校訂英文畢業門檻始得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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